套印在发票联上,代表税务机关在发票印制环节实行监督管理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在发票上套印发票监制章,有利于税务机关在使用、流通环节加强发票的检查,及时发现偷税漏税行为,给予纠正和处罚,以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同时,也方便了交易过程中的购货方在取得发票时鉴别发票的真假,以确认销货方生产经营的合法性。
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其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禁止伪造、私制、倒买倒卖、转借、转让发票监制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