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处 编辑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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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署名。
  清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以“各省盐务,纠葛纷纭,疲敝日甚,非统一事权,修明法令,无以提契大纲,维持全局。
  “特设盐政处来统一管理,整顿盐务。
  然因盐务积弊太深,官商勾结,徇私舞弊,省自为界,各保利益,销数不符,引地多兼。
  为改变其弊,宣统三年,改盐政处为盐政院,设盐政大臣一人(由国务大臣兼),管理全国盐政,统筹盐务各官。
  但不及三月,又以”事务较简“为由,将盐政院裁撤。
  其盐务行政事宜,则归并度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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