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后,经税务机关审定核准而发给的据以领购发票的凭证。
发票领购簿的主要内容包括用票电位和个人名称、所属行业、经济类型、购票方式、发票领购种类、发票名称、购票日期、准购数量、起止号码、违章记录、领购人签字(盖章)、核发税务机关(章)等内容。
由于发票领购簿是在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领购发票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审核后发给的,因而具有权威性。
如果纳税人未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则不许领购发票;获得发票领购簿的纳税人,则必须按照发票领购簿标准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