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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或不便使用)财务印章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税务机关统一规定刻制的,在领购或开具发票时加盖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发票专用章的式样和使用办法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发票专用章主要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提出购票申请时,要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有关证明,同时提供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 为了便于鉴别发票的真伪,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财务印章和发票专用章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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