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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牲畜交易税。 革命根据地对牲畜买卖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最早于1938年在陕甘宁边区开征,从价计征,税率为5%,由买方负担。 后华北、晋绥、东北等根据地也有征收。 征收目的主要是为了对牙行进行监督,取消中间剥削,便利人民买卖牲畜,并保证货主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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