牲畜买卖税 编辑词条

目录

词条暂无目录, 编辑词条可添加目录
关联知识

  亦称牲畜交易税。
  革命根据地对牲畜买卖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最早于1938年在陕甘宁边区开征,从价计征,税率为5%,由买方负担。
  后华北、晋绥、东北等根据地也有征收。
  征收目的主要是为了对牙行进行监督,取消中间剥削,便利人民买卖牲畜,并保证货主的合法权利。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词条: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问题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