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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出口货物,再办理有关的经贸手续复进口的统称为国货复进口。 国货复进口证明主要证明三个内容: 一是国货,即确实在国内生产、装配; 二是复进口。即确实已经报关出境,同时又以充分的理由需要再次入境。 三是复进口货物是否已申报、已审核通过或已获得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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