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外贸) 编辑词条
关联知识

概述

  收汇认定企业需要填写的收汇数据。

数据项说明

  【所属期】规则: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1309。
  【申报批次】同一个申报年月的数据,可分为不同申报批次,用于同一个月多次申报。
  【序号】规则:4位流水号,如:0001、0002...
  【出口报关单号】规则:18位海关编号+【0】+2位项号。执行日期前按原规则录入,海关编号后9位+【0】+2位项号。
  【记销售日期】含义:记出口销售帐日期。
  【出口销售金额】含义:外币FOB价。
  【销售币种汇率】规则:100外币兑人民币汇率。
  【收入凭证号】若1张报关单对应的出口收入凭证超过两个的,应分行进行填写。
  【银行业务编号】各商业银行的出口收入凭证上的银行业务编号名称不统一,“银行业务编号”应填写出口收入凭证上的“业务编号”或“我行业务编号”等。
  【非进口商付汇】填报原因说明的,应同时附送相关资料,如出口合同等,出口合同号应填写在备注栏。
  【非进口国付汇】填报原因说明的,应同时附送相关资料,如出口合同等,出口合同号应填写在备注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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