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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估货物(The Goods to be Valued)亦译为“所估货物”。这一术语系指某一待估的进口货物,是决定价格的货物基础。一般说来,以往的价格准则把完税价格建立在一项典型、抽象的货物基础之上,如布鲁塞尔估价定义中的“正常价格”的货物基础就是抽象的。在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新估价法规》条件下,进口货物成交价格的货物基础必须是实际进口的货物,必须是具体的、实实在在的货物。这一要素的基本要求是,货物必须是被估的货物,价格必须是被估货物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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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约 1 次 编辑次数:0 次 最近更新:2016/11/14 14:58:37 创建者:inp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