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价格(Normal Price)是指在布鲁塞尔估价定义的条件下,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是一项“正常价格”,它是指进口货物于纳税时,相互独立的买卖双方在公开市场上可能达成的销售价格。“正常价格”既不是一种具体的价格,也不是虚构的、武断的价格,而是建立在抽象的销售合同概念上的价格。对“正常价格”最基本的要求是,在公开市场上所有购买者都能获得的价格,即“正常价格”必须是正常的竞争价格。为此,进口货物的正常价格应按下列条件加以确定:(1)货物应在进口国的输入港或输入地交付买方;(2)卖方承担因销售和在输入港或输入地交付货物所发生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因此,这些因素均应包括在正常价格中;(3)买方承担进口国实施的关税或国内税。因而,这些税赋因素均不应包括在正常价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