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主体 编辑词条

目录

词条暂无目录, 编辑词条可添加目录
关联知识
关闭

  关税主体(Subjects of Tariff)是指关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1)征税主体(Subjects of Taxation),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国家行使征税的海关机关。

  (2)纳税主体(Taxpayer),又称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词条: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问题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