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生成的免抵退申报数据不允许修改或重复生成申报,因此,企业若要修改已生成申报的免抵退数据必须先撤销申报。若数据尚未申报或已撤销,则执行此功能时,系统会提示“该所属期明细数据尚未确认,无需撤销!”。
首先输入需撤销的申报所属期,然后选择申报数据范围,之后点击<确定>即可撤销数据。
撤销的规则是:相同所属期内,应先撤销“免抵退汇总数据”,再撤销“确认明细数据”。
以下情况应执行此功能:
1、生成申报数据后,发现录入的数据有错误,需要进行修改;
2、实行免抵退数据自检的企业,取得免抵退数据自检反馈的审核疑点后,对原录入数据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