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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所得指的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业务以外的经济活动而取得的收益。 如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出租或转让财产、专利权、专有技术、商标权、版权所得,以及营业外收益等。税法规定对各类企业的其他所得,应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合并在一起,计算征收所得税。
其同时指个人所得税的一个概括性征税项目。是在列举项目之外,考虑到今后还可能出现需要征税的新项目,增列了其他所得一项,以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确定即可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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