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税论 编辑词条

目录

词条暂无目录, 编辑词条可添加目录
关联知识

  非税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由苏联传入我国的一种税收理论。它否定社会主义国家对国营企业征税具有客观性和必要性。当时,应聘来我国介绍苏联税收制度和周转税经验的苏联财政专家认为,国营企业不同于集体农庄等其他经济形式,它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向国营企业征收周转税并未改变收入所有权,周转税和利润缴款一样,都是国家依据财产权直接分配国营企业纯收入的一种方式。

  而且,周转税实行价内税,不是价格的附加,其征税数额取决于国家规定的计划价格和企业成本与利润,不可能具有资本主义国家税收对劳动者收入的再分配职能。所以,周转税在形式上是税,实质上则为非税。“非税论”根植于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它只注重税收积累资金的形式作用,排斥国营企业纳税的必然性和税收的经济调节作用,因而一直成为我国利改税前历次简化税制的理论基础,并对我国税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带来了消极的影响。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词条: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问题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