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编辑词条
关联知识

概述

  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7月1日专为全国税务系统核配的,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热线号码。

  为了向广大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国税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于2008年7月1日全面开通。

  国税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实现税务咨询、服务投诉、涉税举报等涉税业务的呼叫中心,它按照现代呼叫中心的基本要求和涵盖内容,通过全面构筑呼叫平台、语音导航、人工坐席服务等,完成纳税人通过电话咨询税收政策法规、服务投诉、涉税举报等内容。

  设立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宗旨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该系统的开通是我省国税系统税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具有“自动语音、人工坐席服务、网上查询”三大功能。

中心成立

  税务总局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1月12日挂牌成立,成为继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之后的又一国家级纳税服务中心 [3]  ,至此,税务部门12366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已完成两大国家级中心的布局。

  税务总局纳税人咨询需求大数据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纳税人通过电话、网站等渠道向全国12366热线发起咨询需求共3928.89万次,其中电话咨询3925.26万次。

受理范围和要求

  一、12366热线受理范围

  (一)国税系统税收政策、征管程序等涉税业务的咨询。

  (二)国税管辖范围的纳税人基本信息等涉税查询。

  (三)国税管辖范围的一般税收违法举报(包括发票违法举报、税务登记违法举报等)。

  (四)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五)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效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六)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投诉。

  (七)对国税机关在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效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八)按规定应受理的其它事项。

  二、12366热线受理要求

  (一)发票违法举报:需提供能够证明购销行为已真实发生的有效凭证或证据。

  (二)税务登记违法举报等其他一般税收违法举报:需提供被举报人名称、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三)纳税服务投诉:需按规定提供被投诉单位名称或者被投诉个人的姓名(或工号、岗位等)及其所属工作单位,投诉请求、主要事实和理由等资料。

  (四)意见建议:需按规定提供所反映问题的具体内容或事情经过及具体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三、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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