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 编辑词条
关联知识

概述

  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发改委《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在财政部2009年6月17日召开的2009年“两会”资源税改革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将资源税改革类建议提案确定为今年重点办理建议提案”。

产生背景

  中国的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1984年9月28日,财政部发布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从1984年10月1日起,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先行开征资源税,对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暂缓征收。

  1984年资源税主要是为了调节资源开采中的级差收入、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而对资源产品开征的税种。《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以实际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按照矿山企业的利润率实行超率累进征收,其宗旨是调节开发自然资源的单位因资源结构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公开资料显示,从1994年1月1日起,资源税开始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对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开始实行“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新资源税制,征收范围扩大到所有矿种的所有矿山,不管企业是否赢利普遍征收。但是,十几年过去了,目前资源税依然采取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以煤炭行业为例,原煤每吨征收资源税2-5元,焦煤8元,综合起来平均每吨3.5元。

主要内容

  纳税科目

  种种迹象表明,搁置许久的资源税改革似乎已近在眼前。相关改革方案已 [1]  经上报全国人大法工委,只待启动改革工作。像这样大的税种改变,最后还得全国人大法工委向国务院提建议做最后裁定,然后上交国务院之后,由更高层领导考虑择机出台。随着经济的转暖,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会议还传出了资源税改革的完整思路: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统筹税费关系。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介绍,目前,我国征收资源税的税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这七个税目覆盖了大部分已知的矿产资源,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但是,此次资源税改革方案会不会增加部分税目,是众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现在资源的重要性已经被大家所认识,而且构成资源税的内容延伸了很多,比如黄金、水等,尤其是水资源浪费很严重,所以,下一步资源税税目要向这类产品扩大。现在至少水资源是要进入的。

  计征方式

  资源税改革除了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也成为多年来业界的共识。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价格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张斌观点:征收方式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或者从量和从价相结合来提高税负,能够通过价格调整改变资源税,应是改革的重点之一。

  从量定额征收在价格变动不大的情况下无所谓,可是这几年价格变动很快,煤的价格过去每吨200、300元,现在变成了上千元。而在价格上涨过程当中,那些资源型垄断企业的收入增加很多,而政府的税收却没有增加,对此,政府和老百姓都有意见。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资源品价格尤其是肥焦煤的价格像坐过山车一样,从最低时每吨才600多元,达到最高时每吨2000元,这样算下来,资源税征收不足每吨煤销售价格的1%。煤炭价格上涨,但是资源税仍然保持不变,也就是说,现有的税率完全不能反映资源价格的变动。资源税税率已经到了必需改革的时候了。

  出台时机

  6月28日,“首届百家矿业企业峰会”在青岛召开。在此次会议上,有企业提出“免征资源税,从根本上降低矿山企业税费负担”观点,得到众多矿业企业一致认同。据悉,上百家国内知名矿业企业在这次会议上形成了一份“建议”,准备递交国土资源部,寄希望其主管部门能顾及到企业的经济不受影响而助企业一臂之力。针对企业的免征资源税要求,企业负担重就免征或减税是惯用的思路,但对矿产资源这类型的企业来说,矿产资源税不是太重而是太轻了。

  对企业而言,没有喜欢重税负的。如果说企业的经营困难,金融危机背景下现在很多企业的经营也都很困难,如果因为企业经营困难就希望免征或降低税收,而且是免征或降低资源税的税收,这个问题还需要从长计议、综合考虑,不能企业说什么就是什么。

  目前,能源产业的现象很是微妙,员工和企业的开采成本等,一般是按照高煤价格确定的,一旦煤炭或石油价格下跌,按照他们的计算方法可能会亏损;尽管如此,但是员工和管理层的工资依然很高,看看那些煤老板买股票、买房子的疯狂劲头就知道了。现在关键问题不是他们的企业是否亏损,而在于他们整个的薪酬核算体系本身存在诸多的疑问。是否减税不能完全听企业怎么说,要测算一下企业的毛利水平到底是多少。

  尽管企业呼声如雷贯耳,但是从长远来看,矿产资源税费标准上调似乎不可避免。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在相关场合表示,去年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的措施,估计今年减税额在5000亿左右,而改革资源税初期增加的税负也就是二三百亿左右,相关行业增加这样一个税负,和国家给予他们的大量减税数额相比是可以冲抵的,所以今年是改革资源税的最好时机。最起码,征税能够唤起全民的节能意识,从长远看还是有好处的。

业内观点

  但对资源税税率应该按什么比例征收,业内众说纷纭。方案有很多,大部分方案认为资源税的比例达到5%-8%比较合适,甚至还有提出更高比例的。

  据悉,目前,学界提出的比较高的方案是将资源税的征收比例提高到销售价格的10%,以煤炭为例,资源税将从平均每吨2-3元左右,提高到平均每吨20-30元。也就是说,将煤炭资源税税率最高标准将从1%提升至10%。值得一提的是,资源税是地方税种,一旦开征,将显著提高资源类企业所在地的财政收入。但是这样的税率对资源税改革的最大利益相关方——资源型企业来说,意味着要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销售价格的10%给地方政府,企业从心里并不欢喜。 [2]

新疆试点

  新华网社北京6月2日电 题:新疆先行试点:资源税改革拉开大幕

  新华社记者韩洁、罗沙

  6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一则关于印发《新疆原油 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使得近期社会各界一直期待的新疆资源税改革终成现实。这意味着,我国酝酿数载的资源税改革,以新疆先行的方式正式拉开改革大幕。

  资料图: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税率为5%;煤炭的资源税税率或初定为2%—5%。新华社发  根据两部门规定,于6月1日正式启动的新疆资源税改革涉及原油天然气两大资源,二者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均为5%。

  “新疆资源税改革试点的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资源税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全球发展低碳经济的大潮下,我国资源税改革的推进,对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引导经济结构调整、缓解中西部地区财力紧张都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挂钩资源价格

  资源税属于地方收入。在资源价格普遍上涨的背景下推进资源税改革,税收将与资源价格变化挂钩,无疑将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此次中央在新疆先行试点资源税改革,表明了中央推动新疆加快发展的坚定决心。[相关阅读: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成新疆加快发展“造血”处方]

  乌鲁木齐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室副教授王凤丽认为,资源税计征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将会对新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产生深远影响。

  助增新疆财力

  我国现行资源税采用从量计征,征税范围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等七个品目。在近年来资源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从量计征的方式已经脱离实际,资源税收入不能随资源产品价格和资源企业收益的变化而变化,税负水平过低,难以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造成资源浪费。

  以新疆为例,1993年新疆石油价格为每吨480元,天然气价格为每千立方米200元,按从量计征原则,当时资源税税额标准为石油每吨12元,天然气每千立方米4元,折算成资源税税率分别为销售收入的2.5%和2%。然而,到了2008年,新疆石油价格已经达到每吨4800元,资源税税额标准虽有所提高,但仍为每吨30元,折算成税率还不到1%。

  对此,专家认为,由于我国矿产资源相对集中在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过低的资源税导致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资源富集但财政困难现象突出。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安体富指出,资源税由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的改革,实际上提高了税负,间接提高了产品价格,有利于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并帮助资源输出大省在资源开采中获得更多财政收入,有助于增加地方政府对破坏资源的补偿投入,更好保护环境。 [3]

改革信息

  我国资源税开征至今已有30多年,2015年收入1035亿元。现行制度受困于大部分资源品目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征收范围仅限于矿产品和盐、收费基金项目较多且税权集中等,已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两型”社会建设需要,改革迫在眉睫。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此次改革有四大核心内容:

  ——全面推开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新增对铁矿、金矿、石墨、海盐等21个税目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计征,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金属矿和其他非金属矿的大多数矿种,也全部实行从价计征。

  但从便利征管原则出发,对经营分散、多为现金交易且难以控管的粘土、砂石等少数矿产品,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

  ——资源税征收范围扩大,河北省率先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在试点取得经验基础上逐步向全国其他地区推开,森林、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也将逐步纳入征收范围。

  ——改革将全面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

  ——中央将部分权限下放地方。矿产品的税率幅度由中央统一规定,但授权省级政府在规定税率幅度内根据资源禀赋、企业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主要应税产品提出具体适用税率建议。

  合理设置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采用充填开采方式、衰竭期矿山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分别减征50%和30%。对鼓励利用的低品位矿、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授权省级政府据实确定是否减税或免税,以便地方政府能够因地制宜地精准施策。

  王建凡透露,此次改革推出后,资源税立法工作将列入日程。财税部门将在进一步评估改革成效基础上起草资源税税法,并尽快提请人大立法审议。

改革动态

  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同意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5]   今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国际国内经济深度调整和深刻变化,迫切要求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破除制约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推动科学发展。

  《意见》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

  (二)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快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的公共预算体系。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监督机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财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和收入管理制度。完善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2010年以来,新一轮资源税改革启动,大的方向就是由从量改为从价计征。当年6月1日,财政部印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率先在新疆实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税率为5%.但是,这次改革并没有将煤炭纳入其中。同年12月1日,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大到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贵州、宁夏等12个西部省区,煤炭资源税改革仍然缺席。

  2011年10月1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下称《决定》),并于2011年11月1日执行。《决定》提高了焦煤资源税率,达到8-20元/吨,其他煤种仍维持0.3-5元/吨,但煤炭资源税依然为从量计征。

  2016年5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外发文《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通知宣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我国将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并率先在河北试点,采取水资源费改税方式,将地表水和地下水纳入征税范围,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对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适当提高税额标准,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将选择其他地区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开。其他自然资源将逐步纳入征收范围。考虑到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在各地区的市场开发利用情况不尽相同,对其全面开征资源税条件尚不成熟,此次改革不在全国范围统一规定对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征税,但对具备征收条件的,授权省级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征收资源税具体方案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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