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减免指国家为照顾纳税人某些特殊的临时的困难或因政治经济需要而临时批准的减税免税。如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蒙受巨大损失,依法纳税有困难,由税务机关或地方人民政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临时批准给予纳税人的减税免税。临时减免一般都是定期 减免,期满后恢复征税。
临时减免税是《海关进出口税则》的补充调节手段,因此,我们使用这一经济杠杆时必须十分慎重,严加控制。对于各部门申请临时减免税的项目,必须经过详细调查核实,如确有必要予以临时减免税的,才可予以转报,并附送调查报告(包括申请减免税单位的财政经济情况,申请减免税理由,减免税金额,本关调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