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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惠贸易协定是成员国之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规定较为优惠的关税,但各成员国保持其独立的对非成员国的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是区域经济合作中最低级的和最松散的组织形式。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英联邦特惠制”和战后的“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就属于这种形式。
值得一提的是,特惠贸易协定的成员国之间只是提供关税减让的优惠,还有一定程度的关税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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