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痱子粉、爽身粉不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税发〔1994〕第 1994号
  • 【法规类别】消费税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1994年6月9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4年6月9日
关联知识

  最近一些地区和部门提出,在实行新税制之前,痱子粉,爽身粉是单独设置子目征收增值税的,不属于护肤护发品的征收范围。实行新税制后,对痱子粉,爽身粉是否征收消费税,中不够明确。经研究,鉴于过去这两种产品不属于护肤护发品的征收范围,因此,实行新税制后对痱子粉,爽身粉不征收消费税。

  特此通知,请依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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