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科学院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税发〔1994〕第 1994号
  • 【法规类别】个人所得税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1994年5月4日
  • 【废止时间】2011年1月4日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4年5月4日
关联知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规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经国务院批准,对中国科学院院士(以前称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的院士津贴(以前称学部委员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并免征个人所得税。特此通知,希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九四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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