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缩小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全行业附征范围的通知

  • 【法规文号】大地税发〔2004〕第 2004号
  • 【法规类别】个人所得税
  • 【法规来源】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4年1月29日
  • 【法规级次】省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4年1月29日
关联知识

各基层局: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对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全行业附征问题明确如下:
  一、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建筑业以外的按企业收入附征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办法,一律实行查账征收;
  二、对符合《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建筑企业,方可实行工资薪金所得按企业收入附征的办法,其附征率全市统一确定为4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