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中支付股息红利征税问题的通知

  • 【法规文号】大地税发〔2005〕第 2005号
  • 【法规类别】个人所得税
  • 【法规来源】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5年11月16日
  • 【法规级次】省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5年11月16日
关联知识

各基层局:
  根据《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5]26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中支付股息、红利征税问题明确如下:
  对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中个人取得的由政府补贴部分的股息、红利所得,从2005年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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