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邮政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 【法规文号】吉地税函〔2005〕第 2005号
  • 【法规类别】房产税
  • 【法规来源】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05年2月24日
  • 【法规级次】省级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5年2月24日
关联知识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根据邮政企业经营困难的实际,考虑到其行业特点和承担的社会公益义务,为了支持邮政企业的发展,依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税有关规定,经研究,对邮政企业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2005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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