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票改版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税发〔2002〕第 37 号
  • 【法规类别】印花税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02年4月8日
  • 【法规效力】部分失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2年4月8日
关联知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4号)要求,本法第二条、第三条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税收事业的发展,有效发挥印花税票的作用,总局决定,自2001年起,每两年对印花税票进行一次改版。2001年版印花税票现已印制完成并开始发送各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1年新版印花税票一套9枚,面值(图名)分别是:1角(新疆风力发电总厂)、2角(秦山核电站)、5角(二滩水电站)、1元(九江长江大桥)、2元(广州港集装箱码头)、5元(浦东国际机场)、10元(上海体育场)、50元(上海国际会议中心)、100元(中华世纪坛)。9种票规格均为40×30mm,图案右上角印有“中国印花税票.china”,左下角印有 “2001”字样,右下角按票面金额大小顺序印制有“9-x”序号。新版印花税票每包100张, 每张40枚,计4000枚。

  新版印花税票采用以下防伪措施:一是全部采用防伪纤维纸印制;二是图案右下方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税徽(在紫光灯下显绿色);三是图案左下方刮有漏空篆体“税”字;四是四角边孔采用“十”字异型孔。

  二、今后印花税票参照邮票印制和发行方式,将1988年版印花税票作为普票每年印制和发行,每两年改版的新票作为特种纪念票定量印制和发行,新版和老版票均可使用。2002年分发各地的印花税票,既有新版印花税票,也有老版印花税票,各地收到新版印花税票后即可启用。由于新版票印量有限,加上各地上报的需用印花税票种类不全,因此,各地收到的新版印花税票不一定9种面值齐全。为便于库存管理,各地在领发、使用印花税票时,请先发放使用新票。

  三、为保证印花税票的正常供应,今后各地务必按时上报印花税票年度需用量计划,并按预计需用量的30%留出库存周转量。

  四、1994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机构分设时留存在国税局的印花税票,总局已多次明文要求各地国税局清缴销毁,但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销毁,给税票保管工作带来很大隐患。为此,仍存有印花税票的国税局,务必于2002年6月底前,将库存印花税票全部清理上缴省级国税局,由省级国税局组织集中销毁。清点、上缴、销毁印花税票要严格按现行《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并将清点、销毁情况于7月底前报总局(计统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二年四月八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