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4号)要求,本法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的式样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烟叶税纳税人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申报表中的要求按时如实填报,并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缴纳税款。
本通知所印发的烟叶税纳税申报表(包括附表)为全国统一式样,各地不得调整修改。各地根据本地情况,确需增加申报项目的,可以增加附表。
附件: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六月二日
附件
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名称(公章):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烟叶收购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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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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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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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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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入库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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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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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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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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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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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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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叶购买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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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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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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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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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入库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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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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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或代理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定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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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纳税人填报,由纳税人填写以下各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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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人员(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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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委托代理人填报,由代理人填写以下各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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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名称: 经办人(签章):
代理人(公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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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签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税务机关(章):
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征收部门留存,做为税收会计凭证。
《烟叶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制定。
二、本表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在办理烟叶税纳税申报时报送。
三、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四、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不得填写简称;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烟叶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填表日期是指纳税人填制本申报表的具体日期。
五、表内主要栏次填写说明:
1.烟叶收购金额=烟叶收购价款×1.1。
2.烟叶购买金额为纳税人购买的查处罚没烟叶的金额。
六、本表为A4竖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