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税函〔2001〕第 474 号
  • 【法规类别】消费税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01年6月19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1年6月19日
关联知识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1号)第三条第(一)款第2项的法规,现将你省的《卷烟计税价格表》下达给你局,请照此执行。

  附件:北京市卷烟计税价格表(略)

  200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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