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免交1994、1995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税字〔1996〕第 65 号
  •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1996年12月12日
  •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6年12月12日
关联知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我国远洋渔业发展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4]1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农业部直属远洋渔业企业1994,1995年度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照顾。地方远洋渔业企业是否参照执行,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从1996年1月1日起,远洋渔业企业应按统一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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