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
中国最专业、全面的财税百科全书
词条
法规
问答
百科首页
财税分类
税收
海关
财政
外汇
商贸
辞典
核销
外贸
财税法规
财税知识
财税问答
百科分类树
编辑法规
阅读(383)
收藏
评论
(0)
法规解析
(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法规文号】
财税〔2000〕第 15 号
【法规类别】
企业所得税
【法规来源】
财政部
【发布日期】
2000年6月28日
【法规效力】
现行有效
【法规级次】
中央
【重要级别】
重要
【执行日期】
2000年6月28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配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出口增长,鼓励企业出口创汇,国家将继续实行对企业一般现汇贸易出口收汇贴息政策。为配合这一政策的实施,经研究,决定对企业2000年一般现汇贸易出口收汇贴息继续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免征
相关法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邮政局及所属各级邮政企业资金账簿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
艺术表演团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