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变更企业所得税入库科目的批复

  • 【法规文号】国税函〔2001〕第 561 号
  •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01年7月16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1年7月16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全面掌握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情况,提高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水平,进一步作好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及相关材料报送制度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及相关材料报送制度实施办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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