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税函〔2002〕第 311 号
  •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2002年4月15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2年4月15日
关联知识

  近接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经研究,现对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名单附后),在2002年度由总公司在湖南省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所得税办法。总公司按照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期汇总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进行汇算清缴。

  二、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所在地税务机关要严格履行就地监管的责任。

  三、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附属独立法人公司及分支机构,仍按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分支机构名称       所在地

  1    长沙劳动西路证券营业部      长沙

  2    成都西一环路证券营业部      成都

  3    广州恒福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

  4    广州黄埔大道证券营业部      广州

  5    海口国贸大道证券营业部      海口

  6    上海金杨路营业部         上海

  7    长沙潇湘路证券营业部       长沙

  8    长沙韶山路证券营业部       长沙

  9    北京北三环西路证券营业部     北京

  10    上海泰兴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

  11    深圳深南东路证券营业部     深圳

  12    沈阳绥化西街证券营业部     沈阳

  13    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东路证券营业部 乌鲁木齐

  14    岳阳南湖大道证券营业部     岳阳

  15    哈尔滨证券营业部        哈尔滨

  16    福州证券营业部         福州

  17    贵阳证券营业部         贵阳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