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冀国税发[2004]1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是2003年在秦皇岛(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6667万美元(其中外方投资达4800万美元,已全部到位)。
该公司经营期限50年,经营范围为生产宽厚钢板及深加工产品,属于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和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2目和《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十四个港口城市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暂行规定》(国发[1984]161号)规定,同意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