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所得税缴库事项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预〔2005〕第 460 号
  •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05年9月23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5年9月23日
关联知识

北京市财政局、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为支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由国务院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业务对象与范围,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固定收入,缴入中央金库,在2005年、2006年《政府预算收入科目》中增设044503项“汇金公司所得税”反映。

  特此通知。

  抄送: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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