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关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 【法规文号】国税地〔1999〕第 77 号
  • 【法规类别】印花税
  • 【法规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日期】1999年8月17日
  •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9年8月17日
关联知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废止。

河南省税务局:

    你局豫税地(1989)41号文收悉。经研究认为: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应照章贴花。

    国家税务总局
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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