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江苏省徐州矿务局张集煤矿199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批复

  • 【法规文号】财税〔1998〕第 52 号
  • 【法规类别】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1998年3月23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8年3月23日
关联知识

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1997年度受灾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苏财税[1997]63号)文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们的意见,免征徐州矿务局张集煤矿199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22.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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