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发布对硼酸等20种商品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的公告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2003〕第 27 号
  • 【法规类别】海关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3年5月1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3年5月1日
关联知识

  接《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00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03年6月1日起,对硼酸等20种商品(详细商品名称及税则号列见附件)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

  特此公告。

  附件:停止执行边境贸易进口税收政策商品清单(略)

  (注:清单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39号重新修订公布)

  二○○三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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