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对外公布《废止加工贸易文件目录》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2004〕第 6 号
  • 【法规类别】海关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4年3月11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4年3月11日
关联知识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施行,现将《废止加工贸易文件目录》对外公布,其中所列文件从2004年4月1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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