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2007〕第 25 号
  • 【法规类别】海关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7年6月11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7年6月11日
关联知识

  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2006年批准的《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75号),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现予以公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执行。2002年2月9日海关总署修订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4号)同时废止。源自中华会计网校

  特此公告。

  附件:1.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

  2.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一日
海关总署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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