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12月13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征收反倾销税。商务部、海关总署于2006年分别发布了商务部2006年第93号公告和海关总署2006年第71号公告。其中,德国舒豪纸业有限公司(Papierfabrik Scho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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