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和《海关业务代码集》2项海关行业标准的公告

  • 【法规文号】海关总署〔2008〕第 11 号
  • 【法规类别】海关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8年2月25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8年2月25日
关联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海关总署批准《海关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和《海关业务代码集》2项海关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标准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并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中华会计网校

  特此公告。

  附件:海关标准编号名称表

海关总署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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