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职称(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审计厅《关于转发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冀人发[2003]11号)、《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03]1号)、《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缴的通知》(审考办字[2003]2号)、《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征订〈审计署考试报名卡〉及〈报考手册〉的通知》(审考办字[2003]3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的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03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12日统一举行。请各市按照我省的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报名工作从4月份开始。各市按照属地原则做好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执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组织工作按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有关要求进行。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由各市考试中心存档管理,《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由省考试中心存档管理,对考试合格人员由考试管理机构和颁发资格证书部门盖章后存入考生本人档案。考生报名时应提供4张一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分别用于准考证、准考证存根、申报表和证书。
三、2003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使用1999年审计署全国考办统一制发的考务管理系统进行报考人员信息和考点信息的录入,生成上报信息软盘。
各市完成报名工作后,根据报名人数按每标准考场30人及每个专业一个非标准考场预测本考区所需考场数,于6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软盘和考场资源情况报我中心。
8月20日前审计署考试中心完成准考证号编排及考场编排工作,并将准考证、准考证存根、准考证条形码胶条及考场编排情况下发各省考试中心。
四、考务组织工作的有关要求同去年。
五、考试收费暂按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初、中级每人每科35元,高级每人每科70元的标准收取。
六、考试期间要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我中心。
七、200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附件
1、2003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河北省职称考试中心
二○○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