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商业部系统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改革了管理体制,实行了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进行了合股经营的试点,开展了横向经济联合等,对促进集体商业的巩固和发展,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总体上看,集体商业发展不平衡,有相当多的企业仍然活力不足,经营管理水平低,经济效益差。为了在治理整顿中进一步加强集体商业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
集体商业企业改变同国营商业公司和基层供销社的隶属关系,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是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也是其他各项改革的前提和条件。它关系到集体商业改变“二国营”模式,进一步放开搞活、巩固发展的问题。因此,凡还没有完成集体商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各级商业主管部门和供销社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因行业制宜,抓紧进行。
已经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的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平等、互利、协商的原则,建立集体商业联合机构。联合机构可以是管理型的,代表企业同有关方面对话,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也可以是管理经营型的,组织企业开拓新的业务,或办力所能及的经济实体。联合机构要在国家法律、政策和计划许可的范围内尊重和保证企业资产的所有权、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和人事任免权。
集体商业联合机构的负责人,应由职工民主选举或招聘,要做好严格考核,履行备案手续。主管部门不得硬性给集体企业委派干部。
二、推行合股经营 增强企业活力
集体商业企业实行合股经营,就是职工向企业投资入股,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它既区别于股份制,又不同于一般职工集资,体现了集体商业的性质和特点,有利于职工和企业的紧密结合。因此,合股经营是集体商业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
实行合股经营的企业,其自有资金是由企业的公积金和职工的个人股金组成。职工投资入股金额的多少,可根据企业资金状况和职工承受能力,由企业自行决定。新招收的职工进店,按企业规定缴纳股金。
合股经营企业的分配,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税后利润按公益金、劳动分红基金、股份分红基金分配,各地商业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行业和企业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比例。股份分红基金,按股平均分配。企业公积金可视为集体共有股参加分红,所得红利,作为公共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个人股所分红利直接分给投股者个人。
三、对不同企业实行分类指导
集体商业经过十年改革,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变化,但发展不平衡。因此,各级主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企业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分类指导。
对效益好、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要引导他们不断地拓宽经营,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壮大自身实力。要鼓励突破地区、部门、行业、所有制的界限,实行经济上的联合或互相参股、资金融通,逐步形成松散型或紧密型的企业集团。
对经营比较稳定、效益一般、积累不多的企业,要抓巩固,促提高,工作重点放在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从改革中找活力、找出路。要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通过资金合股形式组建经济联合体,也可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以大带小,发挥群体优势,从而使众多的企业能取得规模经济效益,逐步增强经济实力,使企业站稳脚跟,在竞争中求发展。
对经营困难和亏损企业,要积极扶持,促进转化。可以采取原店留少数人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其他职工离店经营,要求保留身份的,按规定交纳退休统筹和有关费用;可以实行合伙经营,在店职工年初集资,盈亏自负,年终(或半年)结算分配。对采取多种办法都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根据国务院国发[1983]67号文件的规定,经职工(包括退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讨论议决,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转业或歇业。歇业企业应按国家规定进行清偿债务、处理财产,其成员另谋职业,对剩余财产的分配,要优先照顾退休职工和老职工。歇业企业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办理公证手续,不留后遗症。这项工作政策性很强,关系到在职和退休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主管部门务必慎重、稳妥地处理好。
四、加强企业基础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集体商业得到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企业面貌有了改观。但从总体来看,普遍存在基础差、人员素质低、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因此,加强集体商业企业的基础建设十分迫切,十分重要。
第一,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向规范化管理发展;完善各种经营责任制,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调动职工积极性;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作用;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强化约束机制,使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搞好职工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保证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尽可能为职工创造培训的条件,多层次、多渠道地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可以选送人员到经济院校学习,也可以采取在岗培训。
第三,注重网点改造、建设,增强企业发展后劲。集体商业网点少、破的问题十分突出,对扩大经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十分不利。各地有条件的企业,要通过改造、建设、购买等途径,逐步改变这种状况。可以通过企业的折旧基金和企业积累、职工集资、争取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网点改造、建设。
第四,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精神,保证企业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健康发展。
五、加强对集体商业的领导
集体商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它点多面广,经营灵活,几十年来,同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一道,在促进生产、繁荣经济、扩大就业、方便人民生活等方面一直起着重要作用。大力扶持、积极发展集体商业,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重要的政策。各级商业和供销社主管部门在抓好国营商业和基层供销社的同时,要重视和加强对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工作的领导,把集体商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同志亲自抓,一级抓一级,责任层层落实;对集体商业的改革和存在的问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集体商业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协调关系,争取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要依法维护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制止以任何借口改变集体商业的所有制性质,制止各种摊派。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方针,千方百计促进集体商业的巩固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