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
中国最专业、全面的财税百科全书
词条
法规
问答
百科首页
财税分类
税收
海关
财政
外汇
商贸
辞典
核销
外贸
财税法规
财税知识
财税问答
百科分类树
编辑法规
阅读(129)
收藏
评论
(0)
法规解析
(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关于废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84]商计联字第30号和[86]工商296号文件的函
【法规文号】
工商法字〔1993〕第 93 号
【法规类别】
工商法规
【法规来源】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
1993年4月3日
【法规效力】
现行有效
【法规级次】
中央
【重要级别】
重要
【执行日期】
1993年4月3日
关联知识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厅:你省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请求废除“国家工商局、商业部(84)商计联字第30号和(86)工商296号”文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福日牌电视机内销办法暂行规定》〔(84)商计联字第30号〕和《关于福日牌电视机内销办法的通知》〔(86)工商296号〕适用期已过,现予废止。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