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03年第三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食药监市〔2003〕第 186 号
  • 【法规类别】工商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3年7月28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3年7月28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依据《广告法》、《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03年5月至7月依法查处未经审批刊播的、使用过期失效文号的、伪造冒用批准文号的、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的、禁止广告宣传的品种进行宣传的药品广告共962份。现将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广告次数在5次以上的药品生产企业及涉及的药品予以汇总公告(详见《违法药品广告公告》((2003)第3期,总第15期)。本期公告中出现违法药品广告次数在8次以上的有7个品种,分别是: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灵固本散(原名:中华灵芝宝)”、武汉健民集团随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张大宁牌回春如意胶囊”、青海君吒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草止鼾颗粒”、山西同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复威牌磷霉素氨丁三醇散”、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痔疮止血颗粒”、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如意珍宝丸(正坍宝)”、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

  特此通知

  附件:《违法药品广告公告》([2003]第3期,总第15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