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变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监督办公室单位名称的通知

  • 【法规文号】国食药监市〔2003〕第 378 号
  • 【法规类别】工商法规
  • 【法规来源】海关总署
  • 【发布日期】2003年12月29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3年12月29日
关联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为了实现对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的统一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医疗器械广告审批管理的职能,由医疗器械司调整到药品市场监督司。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广告审查工作的监督,更好地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技术审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监督办公室更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告审查监督办公室”。

  特此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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