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经字〔1998〕第 46 号
  • 【法规类别】与会计制度相关文件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1998年8月6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8年8月6日
关联知识

国家物资储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储备物资管理局,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上海、浙江、深圳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物资储备事业的发展需要,规范国家物资储备资金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国家物资储备资金管理制度》,我部研究制定了新的《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执行中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

  附件: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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