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发行和兑付债券会计核算手续

  • 【法规文号】建总发字〔1992〕第 77 号
  • 【法规类别】其他财会法规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1992年5月8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2年5月8日
关联知识

  一、发行和代理发行债券的核算

  (一)债券及债券收款单的出入库

  1.债券的入库

  建设银行发行债券或代理发行的债券押运回行后,应根据证券印制协议和厂方交货单或上级行的重要单证出库单,由经领人填制“重要单证入库单”一式三联。经业务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债券、印制厂交货单或上级行签发的出库单一并交出纳部门保管员,保管员审核单据、清点债券无误后,办理入库。入库单第一联会计部门作表外科目收入凭证;第二联出纳部门保管员留存,据以登记“重要单证登记簿”;第三联业务部门凭以登记台帐。会计部门登记表外科目明细帐时:

  收入:未发行××债券——未发行××年××债券户

  或:有价单证——未发行××年××券户

  2.债券的调拨与领发

  建设银行经办行发行债券或代理发行债券由业务部门统一调拨。调拨发行经办行时,由业务部门填制“××债券调拨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业务部门留存;第二联领取债券凭据;第三、四联领取债券行回执)。经办行领券时依据调拨单填制“重要单证领用(出库)单”一式四联和调拨单交调拨行业务部门审查后,送会计部门办理转帐。然后凭调拨单和出库单到出纳部门领取债券。出库单第一联作表外科目付出凭证;第二联出纳部门保管员留存,据以登记“重要单证登记簿”;第三联退领用行;第四联业务部门留存,凭以登记台帐。会计部门登记表外科目明细帐时:

  付出:未发行××债券——未发行××年××债券户

  或:有价单证——未发行××年××券户

  经办行领回债券时,由经领人根据调拨行的出库单,填写“重要单证入库单”其余手续比照“(一)1”的手续办理入库。

  3.债券发售专柜领用债券时,由专柜经领人填写重要单证领用单(以出库单代)一式四联,经业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出纳部门保管员办理出库手续。会计部门登记表外科目明细帐。

  专柜领回债券后,设立“重要单证登记卡”,领入债券时记“收入”栏,发售时记“付出”栏,每日结记余额。

  4.债券收款单的出入库

  债券收款单的调拨与领发出入库手续与上面债券出入库相同。调入债券收款单,会计部门凭一联入库单登记表外科目明细帐:

  收入:××债券收款单——××年××券收款单

  或:重要空白凭证——××年××券收款单

  调出债券收款单时表外科目分录与上相反。

  专柜领回的收款单应登记“重要单证登记卡”并按起讫号码、记入“收入”栏,开出收款单时记“付出”栏,每日结出余额。

  (二)发行和代理发行债券

  1.购券人持现金到债券发售专柜购买债券,应填制一联“购买××债券交款单”(以下简称“交款单”),连同现金一并交专柜经办员,经办员审核凭证,清点现金无误后,发给购券人铜牌,并在交款单上注明铜牌号码、加盖个人名章,连同现金一并交复核员。复核员点收现金,在交款单上加盖个人名章和“现金收讫”章,根据交款单的金额配券,在交款单上注明券别、张数,然后将债券和交款单退交经办员。经办员应按交款单注明的券面金额与债券核对无误后,呼名叫号,收回铜牌,将债券交购券人。在交款单上加盖“券已发”戳记,留待营业终了办理转帐,并逐笔登记“现金收入登记簿”。

  2.购券单位持转帐支票来行购买债券应分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①购券单位在本行开户。购买债券单位,持本行支票办理交款时,应填制“交款单”一联,连同转帐支票交经办员,经办员发给购券单位铜牌,在交款单上注明铜牌号码,连同审查后的转帐支票,通过内部传递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复核支票无误,按照付款程序办妥付款手续(支票留作付方记帐凭证),在支票和交款单上加盖名章及“转讫”章,将交款单退发售专柜。

  发售专柜收到会计部门退回的交款单,经查验无误后,按上述“(二)1”的手续配券交购券单位,在交款单上加盖“券已发”戳记。

  ②购券单位在他行开户。购买债券单位,持他行转帐支票来行办理购券时,应填制“交款单”一式二份(一份代“临时收据”)连同他行转帐支票一并交经办员。经办员审核无误后一并交会计部门,在两份交款单上加盖“他行票据,收妥抵用”专用章,并在一份交款单上加盖业务公章,确定领券时间,退发售专柜(作临时收据)交购券单位,届时凭交款单(临时收据)领取债券。他行支票按照票据交换的规定及时提出交换。会计部门根据交款单填制收方记帐凭证,以销帐式帐页登记应付及暂收款帐,“交款单”专夹保管。会计分录:

  付:人民银行往来——人民银行存款户

  或:同业往来——××行往来户

  收:应付及暂收款——票据清算户

  待他行支票收妥后(即按当地票据交换场次,约定不退票的时间),购券单位持“交款单”(临时收据)通过专柜送会计部门后,再予以冲销应付及暂收款。

  当购券单位持“交款单”(临时收据)在约定日期内来行领取债券时,将“交款单”(临时收据)交专柜经办员,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发给铜牌,并在“交款单”(临时收据)注明铜牌号码,交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抽出专夹保管的“交款单”与单位送交的“交款单”(临时收据)核对无误后,在“交款单”(临时收据)上加盖名章并和另一份交款单(存根)退发售专柜。

  专柜收到退回的“交款单”经审查验该款项确已收妥后,按上述“(二)1”的手续,配券给购券单位,并在“交款单”上加盖“券已发”戳记。

  3.本行开户单位认购债券按规定由经办银行签发债券收款单的,由认购单位填写“购买××债券收款单交款凭证”一联(代付方记帐凭证),并在“交款凭证”上加盖单位公章,交发售专柜。发售专柜审查凭证内容、单位交款类别无误后,发给购券单位铜牌,在交款凭证上注明铜牌号码。同时签开“××债券收款单”一式三联(以下简称“收款单”),“收款单”如填写错误,应加盖“作废”戳记,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重要单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连同交款凭证一并通过内部传递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审核无误,按照付款程序办妥手续,在债券收款单(存根联)加盖“转讫”章及个人名章后退发售专柜。

  发售专柜复核员收到会计部门退回的“××债券收款单”经查验无误后,以第一联代收方凭证;第二联给单位回执;第三联留存,专夹保管。将“收款单”第二联交经办员,经办员呼名叫号,收回铜牌,将“收款单”第二联交购券单位。

  4.每日营业终了发售专柜处理

  ①根据现金购买债券“交款单”按券别汇总编制“××债券发售清单”一式两份,复核员清点现金与发售清单核对无误后,连同现金收入日记簿一并交出纳部门。出纳人员核对发售清单与现金收入日记簿一致,点收现金,在清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一份作库存现金付方记帐凭证附件,一份退发售专柜留存。发售专柜经办员根据“交款单”汇总填制收方记帐凭证,“交款单”作附件,一并交会计部门办理转帐。会计分录:

  付:库存现金——业务库存现金户

  收:××债券资金——××年××债券资金户

  或:代收××债券款——××年××债券户

  或:××科目——××户

  ②将本行支票购买债券的“交款单”按券别汇总填制二份“××债券发售清单”。其中一份留存,一份凭以编制付方记帐凭证(清单作附件),根据“交款单”填制收方记帐凭证,“交款单”作收方记帐凭证附件,交会计部门办理转帐,会计分录除付方科目为“××存款”外,收方科目及帐户同“①”。

  ③将他行支票购买债券已收妥抵用的“交款单”(临时收据)按券别汇总填制二分“××债券发售清单”,其中一份留存,一份凭以编制付方记帐凭证(清单作附件),同时将“交款单”(临时收据)及“交款单”(存根联)附在一起,汇总编制收方记帐凭证(收据、存根联作附件),一并交会计部门办理转帐。会计分录除付方科目为“应付及暂收款”“票据清算户”外,收方科目帐户同“①”。

  根据留存的现金,转帐购买债券的发售清单,汇总编制两份“××债券发售汇总清单”(以“发售清单”代),自留一份据以登记“重要单证登记卡”,一份送业务部门登记台帐。“重要单证登记卡”当日“付出”合计必须与汇总清单的合计数一致,“余额”必须与剩余债券金额一致。

  ④根据当日开出的“××债券收款单”第三联汇总填制“开出××债券收款单(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作表外科目收入凭证,一份交业务部门登记台帐。并与”重要单证登记卡“”付出“合计栏核对一致后,以”收款单“第一份为依据,汇总填制收方记帐凭证(收款单作附件)。交会计部门办理转帐。会计分录同”②“,同时登记表外科目明细帐。

  收入:开出××债券收款单——××年××单位购买××债券户

  对当天剩余的债券和债券收款单按规定寄库保管。

  5.划交债券资金处理

  发售债券收入的款项,应分别按照债券发行办法的规定,分清种类、划交资金渠道及时办理划交。

  ①发售经办行处,按规定时间上划资金,应根据业务部门“债券款项划转通知书”(一式二联),经审查无误后,一份作付方记帐凭证附件,一份盖章后退业务部门登记台帐,然后按债券年度和不同债券种类分别填制特种转帐收入、付出凭证(两收一付,“付款单位”栏要写明划出行名称,“转帐原因”栏注明“上划××年××债券资金”)。两联收入凭证随联行逐级上划管辖行,划款凭证内容必须填写清楚。转帐时会计分录:

  付:××债券资金——××年××债券户

  或:代收××债券资金——××年××债券户

  收:××往来——××行往来户

  管辖行会计部门收到下级行上划债券资金时,应分年度、按债券种类设户,并在明细帐簿摘要栏内填明划出行名称。同时将一联特种转帐收入凭证签章后送业务部门,据以登记台帐。办理转帐时会计分录:

  付:××往来——××行处所往来户

  收:××债券资金——××年××债券户

  或:代收××债券款——××年××债券户

  凡按规定办理债券款项上划的,划出行与划入行均应按上述手续办理。

  ②债券发售经办行处当地有人民银行,按规定应经划当地人民银行的,按同城结算方式划款,转帐时会计分录:

  付:××科目——××年××债券户

  收:人民银行往来——存款户

  6.结束工作处理

  各经办行处债券发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交应划转的债券款项,在款项划转后,代收债券款项科目余额为零。

  发售专柜和有关部门应做好以下核对工作:

  ①清点剩余债券、债券收款单,核实帐、款、券(单)。即原领用数减去已发售(已使用)数量等于剩余数。重要单证登记卡“收入”余额分别与剩余券(单)余额核对一致。

  ②已签发的债券收款单金额总数和已发行的债券总数,与各该债券有关科目累计收方发生额分别核对相符。

  ③剩余的债券收款单和债券与有关表外科目核对相符。上交时由发售专柜按种类、分年度、按面额开列清单并核对无误后,填制“退库单”(入库单代用)一式四联。一联销记“重要单证登记卡”(余额为零),其余三联连同债券收款单和债券一并交回,办理退库手续,按规定处理。

  二、兑付和代兑付债券的核算

  (一)拨付还本付息资金

  1.属企事业单位委托发行债券,还本付息前委托单位须向发行经办行拨足还本付息资金。经办行收到款项时办理转帐。会计分录:

  付:××科目——××户

  收:代理发行股票债券存款——××单位××券存款户

  或:××科目——××户

  2.属国家发行的债券,在还本付息前,由国家有关部门转入还本付息资金,总行收到款项时,办理转帐,会计分录:

  付:××往来——××往来户

  收:建设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年××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户

  总行按照各分行到期还本付息金额汇拨各分行时,会计部门凭业务部门提供的拨款通知单(一式两份),经核对无误后,一份作付方记帐凭证附件,一份盖章退业务部门登记台帐,然后填制特种转帐收、付凭证通知联行办理转帐。会计分录:

  付:建设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年××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户

  收:联行往帐——××行往帐户

  各分行收到转帐时,会计分录:

  付:联行来帐——××行来帐户

  收:建设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年××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户

  还本付息资金,各分行原则上不再下拨,由经办行在兑付后逐级上划分行清算。确需下拨的,也只能划至地(市)级支行。地(市)级行的处理方法与上同。

  3.代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的还本付息资金划转,由承办分(支)行比照上述方法办理。

  (二)兑付和代理兑付

  1.办理现金兑付

  兑付专柜每天对外营业前,按出纳制度的规定手续提取一定备付现金。

  债券持有人持到期债券到银行经办专柜兑取债券本息,要求现金支付时应填写“××债券兑付清单”一份,(只填债券名称、张数、金额。年利率、本息合计由专柜人员在计算出本金及利息总额后代为填写)。连同债券交经办员,经办员要严格清点债券金额,并审查如下各项:

  ①核对属于分年兑付的券面号码是否中签(指采取抽签还本付息的债券);

  ②审查券面签发日期是否到兑付期;

  ③查验债券是否伪造、变造、号码有无涂改、挖补;

  ④审查券面有无残破污损;

  ⑤审查是否属于本行兑付。

  经审查、清点无误后,发给铜牌,将号码记在“兑付清单”上,并加盖名单。连同债券交复核员。复核无误后,在债券正面和“兑付清单”上加盖“付讫”戳记,并剪去右上角。在“兑付清单”上加盖复核员名单,凭以配款,然后退经办员,经复点无误后,将“兑付清单”暂时留存,呼名叫号,收回铜牌,将现金交持券人,并逐笔登记“现金付出登记簿”。

  2.办理转帐兑付

  办理转帐兑付时应分别以下两种情况:

  ①兑付单位在本行开户的,由兑付单位填写“××债券兑付清单”一份,同时填写两联进帐单,只填收款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付款人及金额栏,由专柜人员在计算出本金及利息总额后代为填写。专柜经办员受理债券及“兑付清单”(必须填清本金数)、进帐单后,发给铜牌,将铜牌号记在“兑付清单”上,计算出本息合计数后,填在“兑付清单”及“进帐单”上,连同债券交复核员。复核员复核无误后,在债券、进帐单及“兑付清单”上加盖“已兑付”戳记,将进帐单转会计部门办理转帐,并在进帐单及回单联加盖“转讫”章,将回单联转兑付专柜。专柜经办人将回单与兑付清单核对无误后,呼名叫号,收回铜牌,将回单联交兑券单位。兑付清单作付方汇总记帐凭证附件。

  ②兑付单位在他行开户的,兑付单位填写“××债券兑付清单”二份,同时填写二联进帐单,由兑付专柜人员审查核对并准确填齐金额数,经过复核无误后,在一份兑付清单上加盖业务章并注明“委托划收款回单,不作收款依据”字样,退交兑券人并收回铜牌。两联“进帐单”,通过票据交换提交兑券单位开户银行。其余按上面①的手续处理。

  3.办理债券收款单兑付

  持债券收款单到原签发银行兑取本息时,应填写“××债券收款单兑付清单”一联,连同收款单交原签发行兑付专柜经办员查验,审查计算如下各点:

  ①审查收款单是否为本行签发,印章是否齐全,字迹有无涂改;

  ②抽出原留存收款单存根联与其核对相符;

  ③计算应付利息;

  ④将本息金额填写在收款单收据联及存根联(套写)的记录栏内,由兑付专柜人及持单人签章。

  其余手续比照上述“2①②”两种在本行或他行开户的不同情况办理。收款单“存根联”、兑付清单,均作为付方汇总记帐凭证附件,收款单“收据”联,视同已兑付的债券,通过表外科目核算,留待上交。

  4.每日营业终了兑付专柜的处理

  ①兑付专柜经办员和复核员分别现金、转帐,根据“兑付清单”按不同的债券种类、年度,分单位、个人分别加以整理,结出本金和利息金额。现金部分编制“汇总兑付清单”(以兑付清单代)三份,转帐部分二份,经核对相符后,加盖个人名章一份留存,将现金部分的“汇总兑付清单”二份连同现金付出日记簿和剩余现金交出纳柜台,出纳人员核对无误后,在汇总清单上加盖“现金付讫”章退专柜一份,另一份作为“库存现金”科目记帐凭证附件。专柜根据现金(出纳柜退回的一份)及转帐部分的汇总兑付清单汇总填制一联“××兑付”科目付方记帐凭证,将汇总兑付清单(各一份)留存的兑付清单及债券收款单存根联作付方记帐凭证附件,一并交会计部门办理转帐。会计分录:

  付:兑付××债券本息款项——本金和利息户(分别设户,下同)

  或:××科目——××户

  收:库存现金——业务库存现金户

  或:××科目——××户

  同时将留存另一份现金、转帐“汇总兑付清单”交业务部门据以登记台帐。

  ②对当日已兑付债券及未付现金,要认真核点,当日提取现金减当日付出现金应等于当日剩余现金。当日付出现金应与现金付出日记簿及实兑付债券款项(现金部分)核对一致,当日剩余现金交出纳部门收妥。

  ③经办专柜对已兑付的债券应按下列要求加以整理。

  已兑付的债券按债券种类、年度、类别每百张为一把,每十把一捆,加盖经办人员名章。

  残破污损的债券应单独捆扎。

  已兑付的债券经整点捆扎后,按规定办理入库保管手续(当天兑付债券较少的,可按规定办理寄库保管,但寄库最长不得超过十天)。根据兑付的不同债券种类、年度、券别填制已兑付债券表外科目凭证(入库单作附件),会计部门登记表外科目明细帐。

  收入:已兑付××债券——已兑付××年度××债券户

  根据兑付债券收款单本金数,填制开出××债券收款单表外科目付出凭证,销记表外科目明细帐。会计部门登记表外科目明细帐。

  付出:开出××债券收款单——××年××单位购买××债券户

  5.兑付经办行处的帐务划转

  ①每日营业终了,付出的债券本息经过核对相符后,按年度分别种类单位,个人编制“经付××债券本息上划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作转帐收入凭证附件;另一件随划款凭证及已兑付的收款单收据联一并划转。

  划转管辖行或人民银行的转帐会计分录:

  付:联行往帐——××往帐户

  或:人民银行往来——存款户

  收:兑付××债券本息款项——××年本息户

  或:××科目——××户

  ②管辖行收到所属行处划款凭证和所附“报告表”,填制转帐凭证,转帐时会计分录:

  付:兑付××债券本息款项——××年本息户

  收:联行来帐——××来帐户

  同时应汇总填制“经付××债券本息上划报告表”二份,一份作转帐收入凭证附件,另填付方记帐凭证,冲转还本付息资金科目,另一份报告表,送业务部门按规定汇总上报上级行业务管理部门。转帐时会计分录:

  付:建设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年××债券还本付息资金户

  收:兑付××债券本息款项——××年本息户

  如按规定需将兑付款项上划上级行的转帐方法,同经办行上划。

  6.上缴已兑付债券的处理

  ①经办行已兑付的债券按规定上缴管辖行的,应按规定时间办理上缴。上缴时编制“已兑付××债券上缴清单”(一式三份),经与出纳部门核对无误,并按规定办理出库手续后,一份上缴清单留存,其余两份连同已兑付债券送管辖行。同时,填制表外科目付出凭证(出库单作附件),销记“已兑付××债券”表外科目明细帐:

  付出:已兑付××债券——××年××券户

  ②收到所属行送来的上缴清单和已兑付的债券,经复核无误后,在上缴清单上加盖“收讫”戳记(或业务公章)、名章,一份退经办行,另一份专夹保管(作为上缴上级行的依据)。同时按规定办理入库手续。然后填制“已兑付××债券”表外科目收入凭证(入库单作附件),登记表外科目明细帐。

  将已兑付的债券上交上级行和上级行收到后的具体处理手续与上同。

  ③已兑付债券按规定交委托兑付单位的,由承办分(支)行比照上述方法办理。

  7.结束工作

  兑付债券兑付期结束后,各经办行应抓紧清理核对有关帐务,并要求做到以下几点:

  ①“兑付××债券本息款项”科目本金户付方累计数额应分别与“已兑付××债券”表外科目有关明细户收方累计数核对相符。

  ②“兑付××债券本息款项”科目本金户(收款单)、付方累计数额应与“开出××债券收款单”表外科目付方累计数额核对相符。

  ③“已兑付××债券”表外科目余额应与所保管的实物核对相符。

  附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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