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第七号)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监〔2001〕第 99 号
  • 【法规类别】其他财会法规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2001年12月3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2001年12月3日
关联知识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我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部分行业200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抽查。对抽查结果,我们已向社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第七号),现将该公告印发给你们。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第七号)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

  (第七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的精神,认真做好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工作,加大会计打假力度,今年财政部继续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开展了对部分行业200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共抽查了医药、纺织、民航、冶金、石油石化等行业的320户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为这些单位年度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125家会计师事务所。抽查发现,被抽查企事业单位资产不实73.75亿元、利润不实35.11亿元。其中,资产不实比例在1%以上和利润不实比例在10%以上的分别占全部被抽查单位的50%和57%。与以前年度抽查情况相比,本次抽查中发现的被查单位资产和利润失真度有较为明显的下降,但是,假凭证、假账、假表、假审计和假评估等“五假”问题仍不容忽视。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部分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还很严重。一些单位为了达到扭亏为盈、享受“债转股”优惠政策、小集团利益、包装上市、领导人出政绩等目的,随意调整报表合并范围、巨额潜亏挂账、人为调节利润。据统计,本次抽查中发现人为调节利润、虚盈实亏的企业有32户,占被查单位的10%,人为调节利润总额达13.7亿元,其中,虚增利润10亿元,虚减利润3.7亿元。另外,部分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屡禁不绝。在被查的82户医药企业中,有12户企业明显存在账外账,游离于法定会计账簿之外的资金高达10014万元。药品的高额回扣、让利更加剧了部分医药企业会计核算的混乱,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抽查结果还表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良莠不齐。今年所查的12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审计质量比往年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了不恰当的审计报告。尤其是为32户虚盈实亏的企业出具审计报告的事务所,均不同程度地认可了企业虚盈实亏的情况。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规避审计责任,用保留意见或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代替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一些经过合并重组的会计师事务所虽然取得了各类资格,但执业质量并没有得到实质性提升。个别会计师事务所还存在出借资格、买章卖章的问题。

  抽查结束后,财政部及各地专员办本着依法行政、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查单位下发了检查结论及处理决定,对违反财税法规的单位进行了调账补税、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共追缴税款4.17亿元、处以罚款0.28亿元。目前已有近20名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人被依法追究了相应的责任。对负有审计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意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将依法做出进一步核查处理。

  通过本次抽查,反映出部分行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不容乐观,会计打假工作任重道远。对此,财政部将继续就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加大会计打假力度,逐步在全社会建立起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不作假账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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