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关于对《助理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和《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审定意见的函

  • 【法规文号】人职函〔1992〕第 4 号
  • 【法规类别】其他财政法规
  • 【法规来源】其他部委
  • 【发布日期】1992年11月28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2年11月28日
关联知识

财政部:

  你部《请审定助理会计师、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的函》(〔92〕财会字第59号)收悉。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考试大纲进行了审阅,现同意《助理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和《会计师资格乙种考试大纲》作为试行本发布。

  人事部职位职称司

  199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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