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三项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现将修改后的《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情况统计表》印发给你们,从今年第二季度起使用此表,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要求的时间上报。
附件: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情况统计表劳动部办公厅
一九九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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