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对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25号建议的答复

  • 【法规文号】财税政字〔1998〕第 120 号
  • 【法规类别】其他财政法规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1998年5月19日
  • 【法规效力】现行有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8年5月19日
关联知识

牟书令等3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对浅海开采原油实行海洋政策的议案(转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所提的对浅海、滩涂开采油气资源免征矿产资源补偿费问题。鉴于各油气田情况不尽相同,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我部将会同国土资源部进行研究,在政策上予以明确。

  二、关于建议所提的对浅海、滩涂开采的原油按5征收增值税问题。目前,对海洋开采原油实行按5实物量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在实际执行中存在许多问题和矛盾,我们正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规范和完善办法。在研究海洋石油增值税政策时,我们将对浅海、滩涂开采原油的增值税政策提出统筹解决的办法。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税政司 68551601

0 支持 词条对我有帮助

免责声明:本站法规文件转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参考资料:
 
解释原文:
注:如果不填则默认为对全文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
对应网址: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相关法规:
无相关词条
 
相关问题: 我要提问
无相关法规
 
评论: 参与评论
发表评论

点击刷新


热门法规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