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财政检查通知书具体规则》的通知

  • 【法规文号】财监字〔1999〕第 10 号
  • 【法规类别】监督检查
  • 【法规来源】财政部
  • 【发布日期】1999年1月19日
  • 【法规效力】全文失效
  • 【法规级次】中央
  • 【重要级别】重要
  • 【执行日期】1999年1月19日
关联知识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要求,本法规全文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现将《财政检查通知书具体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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